概念解读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当出租人决定出售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潜在买受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这一权利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居住权益和稳定生活状态,防止因出租人随意转让房屋所有权而对承租人造成不利影响。
参考案例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5)沪高民一(民)终字第38号案件中,法院认为承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租人出卖房屋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购买请求,并愿意按照出租人与第三人约定的价格条件购买的,可以认定为已经行使了优先购买权。此案例明确了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也对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规定,确保承租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操作步骤
- 提前通知:出租人应在出卖租赁房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常为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告知其出售房屋的意图、价格、付款方式等具体信息。
- 确认条件:承租人应仔细审查出租人提供的出售条件,确保自己能够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明确表示: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明确表示是否愿意购买该房屋。如果同意购买,则需进一步协商具体的交易细节。
- 签订合同: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应及时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承租人应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